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桥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708-108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F201950183)
3、预算编号:01-19Z029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拟通过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服务机构为高桥镇污水治理四期工程实施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676500.00元(国库资金:676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7-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22 13: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09 17:00:00至2019-07-22 13: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磋商文件购买:(1)供应商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07月10日至2019年07月16日,每日9: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4楼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磋商。(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的,可以先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参加磋商。(3)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22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22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5条要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信息后,带至报名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杨北路5118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
| 邮编: | 200137 | 邮编: | 200122 |
| 联系人: | 唐维智 | 联系人: | 汤嘉铭 |
| 电话: | 58612311 | 电话: | 58300777 |
| 传真: | 58612311 | 传真: | 58304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