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苍南县灵溪镇财政局灵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接户部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 | 不限 | 1250000 | 项 | 具体包含灵溪镇121个村清扫井清理、化粪池清掏、接户检查井及接户管疏通运行维护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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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农污设施运维相关经营范围;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19-07-12 至 2019-07-19
上午:09:00-11:00
下午:14:30-16: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网上报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报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81034928@qq.com电子邮箱进行确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7-26 15: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7-26 15:00:00
九、 磋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b、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c、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e、供应商企业简介及售后服务介绍;f、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4.、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少君
联系电话:13646773206
传真:0577-82889889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海西电商科技园1704室
2、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58720567
传真:
地址:玉苍路6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