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YCHJZFCG2019-009
三、采购人名称: 三原县环保局
地址:咸阳市三原县苍南路1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9-328535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宜采海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3幢1单元17层1701号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029-88892252
传真:029-8928179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三原县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1批
项目概况: 三原县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采购内容为垃圾桶143个,规格为(100×40×100cm),密闭式垃圾转运箱(3m3)45个,垃圾转运车(3m3)3辆,垃圾压缩车(8m3)4辆,详细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项目用途: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采购预算: 153444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会议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7、提供供应商从其基本帐户中转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8、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提供车辆3C认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9 09:00:00至2019-07-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7楼17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及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12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7楼1710室
3、开标时间:2019-08-12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7楼171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892252
2、开户名称:陕西宜采海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高新支行
4、账 号:6118 9999 1010 0040 2797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宜采海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