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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名称: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餐厨垃圾车、环卫吸粪吸污车采购项目(再次)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组织方式: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⑵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⑶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⑷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2. 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09:30时前止。上午:08:30-12:00;下午:15:00 -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标书售价(元): 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九.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0 十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文件获取: 2.1、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并按上述指定网址下载《采购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项目负责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78-7765621 传真:0578-7262863 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2. 采购人名称: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人:陈鑫伟 联系电话: 13695781201 传真: 地 址: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吴慧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传真:0578-7117319 地 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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