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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的农村环境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19】141号 ,采购项目编号: YZC2019-020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东坪镇农村环境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19】141号
采购项目编号: YZC2019-020
3、采购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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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清运区) |
预算(万元) |
代理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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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0101 |
清扫服务 |
一级清运区9条 二级清运区27条 |
80.47 |
1.5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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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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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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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0101 |
清扫服务 |
一级清运区9条要求每天清运、二级清运区27条要求每三天必须清运一次。人员要求最低4个司机,4个助车工﹝跟车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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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垃圾清扫,清运等服务。 |
1.履行合同的时间:一年 2.履行合同的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的路线进行。 3.履行合同的方式:以总承包的形式承包,超支不补,节余归己,风险自负(承包期内,单位不再添置车辆、零配件及油料涨价补贴)等。 4.履行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方提供垃圾压缩车三台,车辆的所有权归采购方,使用权归中标方,车辆的保险﹝至少包含每台车交强险、车损险、三责200万、座位险等﹞、油耗、维护、维修、保养、更换零件等因车辆行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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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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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视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已办理五证合一,视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5万元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 月2 日15时00分,地点为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509号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黄宝钏
电 话: 13873786816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毛家巷
采购代理机构:益阳市诚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 小 英
电 话:18973716561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509号
监督单位:安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县财政局二楼)
邮 编: 413500 监督电话: 0737—786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