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BOO方式进行建设经营
项目编号:GGQ2815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鞍钢集团批准建设(放行文号:股份技发〔2013〕62 号,工程编号:13股改127),项目业主为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广州镀锌线项目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BOO方式,即建设-拥有-经营(Build-Own-Operate)方式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所须具备资质条件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agzbzx.com),查阅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6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招标文件中相应资质要求,待确认参加投标后购买纸介质盖章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确认参加投标后,将标书款汇入第7项所公布的账号后,并将银行汇款回执凭证传真到0412-6736631崔丽丽收。我公司确认收到标书款后,发放标书;请在标书发放截止时间前购买标书。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的获取凭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汇款凭据。
4.6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 联系人 崔丽丽 0412-6736667(可以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15年3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412房间),联系人崔丽丽 0412-6736667。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要求1份正本,4份副本,电子版本1份,密封提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广州汽车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盛泰路盛兴大街31号401室
联系人:张树林 电话:18620056455
张 斌 13632477560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王岱、崔丽丽
电 话:0412-6736641、6736667
传 真:0412-6736656
网 址:www.agzbzx.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 号: 21001630504052504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