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10立方大件垃圾收集车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 1 |
|
1400000 | 28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本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合同包。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厦门”网站查询结果 | 投标人还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7-29 17:1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8-2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8-26 09:3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 (收标地点: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10号收标窗口)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区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京口岩小区23号楼106
联系人姓名:刘志富
联系电话:13950110136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项目联系人:翁凌
联系电话:1、项目经办:翁小姐,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0592-5735523,传真0592-5706660-6969。2、服务费:陈小姐,服务费收取,0592- 5703367。3、监督:李经理,欢迎投标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0592-5705656。4、接收质疑:黄经理,负责接收质疑,电话0592-2298125,传真0592-5706660-6969,邮箱hcq@iport.com.cn,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4楼。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19-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