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项目
2、项目编号:HBHSCG-2019-SY042
3、项目实施机构:沙洋县环境保护局
4、服务地点:沙洋县城区(含沙洋镇、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和12个建制镇(五里铺镇、十里铺镇、纪山镇、拾回桥镇、后港镇、毛李镇、官垱镇、李市镇、马良镇、高阳镇、沈集镇、曾集镇)建成区
5、服务内容: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中相关要求,拟开展沙洋县噪声功能区划分编制工作,对沙洋县城区(含沙洋镇、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新港区)和12个建制镇(五里铺镇、十里铺镇、纪山镇、拾回桥镇、后港镇、毛李镇、官垱镇、李市镇、马良镇、高阳镇、沈集镇、曾集镇)建成区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开展区划工作,结合沙洋县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区划单元,统计各区划单元用地类型现状及规划,重点调查各区划单元的噪声污染源种类与特征。采取网格布点等方式全面了解声环境质量现状。依据区划方法确定各个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做好声环境功能区与县总体规划、用地现状的有效衔接;预算金额39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三)申请人必须具有:①申请人具备相关技术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类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团队人员具备两个及以上环境类高级职称。
(四)申请人须具有近五年内编制完成过综合性环保规划或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方案等经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六)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三、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1)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工作时间到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2)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3)需提交的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和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19年8月15日上午09:30前送达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9年8月15日上午09:30
(3)开标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定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资格参加下一阶段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六、其他
详见采购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沙洋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曾静
联系电话:18186970163
代理机构: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联系人:申雯凤
联系电话:0724-8550551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