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4103307
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下述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就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除盐水系统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名称和数量:
除盐水系统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和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
(2)交货时间和地点:
系统总承包(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工地地点:洛阳高新区辛店镇西沙坡村南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交货期。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须具有(a)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b)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具有至少2个处理能力10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且均已运行一年以上的除盐水处理设备(EDI)供货及安装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以合同、验收报告及用户证明等书面证明资料为准,须准备合同正本或验收报告等需要时备查)。
(5)投标人近三年来年度没有出现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6)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7)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投标人拆包投标。
(11)本标段不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5年2月6日起-2015年2月12日止,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至16:30止(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材料: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资2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在收到以上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3月2日下午 13 : 30 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招标机构恕不接收迟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7、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3月2日下午 13 : 3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四会议室(开标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招 标 人: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联络处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881号2楼。
联 系 人: 乔国光 陈钢
联 系 电话:0379-63110516 021-5256478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户名: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15080920510001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束昶漛、王晋
联系电话:021-62791919-195、161
传真:021-62791616-19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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