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污水贯通工程)已批准建设,采购编号:兰发改审【2019】7号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污水贯通工程)
2.2项目编号:兰发改审【2019】7号
2.3项目概况:对城区范围内的雨污水管道进行清淤,并新建部分雨污水管道,以保证雨污水管道畅通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城区
2.5项目总投资:约185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合同实施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兰考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污水贯通工程)(振兴路以西)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兰考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污水贯通工程)(振兴路以东)施工标段
第三标段:兰考县城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城市道路污水贯通工程)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3.2第三标段(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任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信誉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2日23:59: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具体备案参考中心网站(www.lkxggzy.com)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入库登记的通知》中的(04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理CA的通知》。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通过CA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现金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www.lkxggzy.com/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带有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施工标段)为:10万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为:10万元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为:0.5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
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考县裕禄大道170号,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59.138: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委
电 话:0371-26992781
招标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720928
联系地址:兰考县阳光路1号
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9210370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