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STZD-2019-21
二、招标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56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型;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汽车服务能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9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六、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投车辆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等以上所有报名要求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8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当面递交。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9年8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8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
十一、招 标 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金石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珍 电 话:0411-39204595
地 址: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3、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颁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车型;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汽车服务能力。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7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01-3-3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开发区东方大厦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