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泉区乡镇污水处理及水环境治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3项同类业绩(污水处理厂、净水厂工程配套的设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6-2018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4. 投标人提供员工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5月、2019年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5. 投标人提供依法纳税证明文件(出具2019年6月的完税证明);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楼12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阜阳市一道河路(南二环电视台东200米)万方广场3#楼12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注:1、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返回,复印件留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