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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或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须全程参与现场调研、规划编制和汇报工作(须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打印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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