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石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三、采购内容:对总投资约3.8亿元的石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磋商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服务期限:石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
五、服务质量标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1、供应商可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 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湖北厚普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2、本项目报名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是该公司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和劳务合同)和第六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有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盖公章。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磋商地点: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湖北厚普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十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 、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人:湖北厚普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 芳 联 系 人:涂从发
地 址:石首市绣林大道121号 地址:石首市楚天大道南端产业花园26号楼东侧
电 话:15927732878 电 话:0716-7215966
湖北厚普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