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5)-(7)项详见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镇村垃圾房改造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808-084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19-01-103)
3、预算编号:01-19-z9979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唐镇,主要内容为唐镇村垃圾房改造装修,包括内墙面乳胶漆、新铺地砖等工作内容(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49999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49999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8-1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8-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上述(1)-(4)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请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8-10 16:00:00至2019-08-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上传资料成功后,请于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进行现场初审,通过初审及交纳文件购置费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2)现场初审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保留原件)。3)本项目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8-2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8-21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2)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8月16日止。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浦东新区唐陆公路3312号 | 地址: | 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 |
| 邮编: | 201210 | 邮编: | 201206 |
| 联系人: | 陆老师 | 联系人: | 陈智霞 |
| 电话: | 021-58961129 | 电话: | 13661908421 |
| 传真: | / | 传真: | 021-58458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