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联系方式:0535-8819057采购代理机构: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县(区)东江街道锦里七号锦里七区北临街20-3-102联系方式:15063870099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玻璃钢夹砂污水管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81201902000227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污水管材采购项目 | 1 |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2.所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须具有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3.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输水管,明细须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4.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在有效期内);5.须具有玻璃钢制品项目的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75.316533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9年8月12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1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烟台骏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商铺20-3-102,龙口市新民学校对面)3.方式:1)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成功(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未在公告期内注册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将“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ytjflkfgs@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2)报名成功并经电话确认后,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口市黄城锦里七号七区北临街中段20-3-102(龙口市新民学校对面)购买招标文件。4.售价:300元
五、公告期限:2019年8月13日 至 2019年8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9年9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2.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绛水河东路4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吕洁 联系方式:1506387009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