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李遂镇镇域内生活垃圾桶清运项目
2、招标编号:JCZB2019-082
3、实施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镇域内
4、招标内容:需要至少3辆8吨垃圾清运车将李遂镇镇域内16个村及镇域村域纳税企业和主要公路两侧现有700个生活垃圾桶清运至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收集完毕将垃圾存放点内垃圾桶摆放整齐、清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2219089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2、投标人近三年组织实施过类似的项目。3、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资信良好,近三年(2016年8月14日至今)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潜在投标人取得北京市或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只限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行为;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1.90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3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181(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1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3)北京市或区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