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废气监督及空气质量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内容为废气监督及空气质量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具体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日期:20天
4、计划投资:800000元
5、项目地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行许可证;
4、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以及具备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四表一注”);
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6、第四条所述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5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磋商仪式
4、送达报价文件时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八、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5935338355
邮政编码:043000
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7-3307293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院四层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