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ZJDZ[2019]065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地点:随县小林镇
3.2工期:60日历天
3.3预算内金额:300万元
3.4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小林镇污水处理入户管网施工(长度约7500米),按照主管部门意见和相关管网施工规范铺设,需拆除原路面、铺设入户管道并与已施工完毕的主管网连接,管道铺设完成后需对破损的混凝土进行恢复,并对其他需要修复的附属构造进行修复。详见预算文件、招标答疑(若有)及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没有压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2018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4.6外省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湖北省建管局办理一体化投标登记并打印带二维码的登记表,否则不能作为有效投标;
4.7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22日(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并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六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六大员;⑧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申请人为项目班子缴纳的近三个月有社保明细的证明资料(并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项目班子的劳动合同;⑨依法纳税证明、信用中国截图;⑩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由法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文件中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提供的资料虚假的,经查实后,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9日15时30分,地址: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边)。
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十、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随县小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随县小林镇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8372216777
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边
联系人:曹经理 孙小英 联系电话:0722-3818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