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瑯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及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0000.00元
3、项目地点: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生物制造产业园
4、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通过二次评审并出成果报告。
5、付款方式:编制节地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省、市国土部门的认可后,一次性付款。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详见询价文件。
2、招标内容:
1)前期准备
确定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任务及工作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技术路线、工作安排、相关资料收集及预期成果等。
2)建设项目调查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建设项目所属行业、项目类型、建设背景、建设方案、功能区构成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建设项目范围、规模、四至、地形、地貌、地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状况调查,包括地理位置、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基础设施配套状况、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各类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等状况;其他调查,包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标准、建设标准、行业设计标准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等。
3)建设项目分析
建设项目与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所采用的节地措施及节地效果分析,包括建设项目规模合理性、功能分区合理性、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等。
4)建设项目优化用地规模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功能区划,通过标准分析等数学方法分析建设项目功能分区的必要性及布局、结构的合理性,并根据用地规模最小化原则,评价建设项目最优化用地规模。
5)节地评价报告编制
根据以上各分项分析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得出建设项目节地结论,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与说明,提出节地建议。
三、提交成果和要求
1、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成果
1)文字成果: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符合性分析、节地分析、规模评价、节地评价结论及建议。
2)图件成果:评价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土地利用状况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2、提交成果要求
成果报告应提交纸质报告及相应电子文件;成果图件应提交纸质图件以及JPG格式的电子图件。
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成果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且一次性通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报价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是在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须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8、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备案评估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询价文件。
五、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9年08月19日至2019年0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泰山路113号)获取询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3日9时30分,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11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现场报价方式,合格供应商在报价时间,向代理机构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小组人员一同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评审及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公示1天),无疑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
4、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向同级监管部门汇报,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八、付款:
采购单位在成交供应商编制节地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省、市国土部门的认可后,一次性付款。
九、发布询价采购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
十一、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东方博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45707543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泰山路113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51-82320665/802
日期:2019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