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09:3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蔡甸区永安街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办事处的委托,对蔡甸区永安街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相应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蔡甸区永安街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二、招标编号:0610-1941NG071010/002
三、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126.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规模:
项目拟实施永安街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人工湿地及生态塘129座;设计规模为1138吨/天,相应配套 污水收集管网170.255千米。分别采用“厌氧+人工湿地”、 “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 或二级标准。
五、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并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学历证和身份证,并提供劳动合同);
(4)拟派项目管理项目部至少保证3名具有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上岗证上所述专业为准),不含总监(须提供项目部监理人员的上岗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材料;
(6)经营状况良好,提供公司近二年(2017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时间内的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六、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3)领取要求:
(2.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3)以及携带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清晰可辩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招标答疑将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15日内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兹定于2019年9月10日14时30分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其身份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会,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永安街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大街98号
联系人:项承杰
联系电话:189071108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湖北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4号国贸新都B座13楼G室
联系人:曾万成(先生)、朱晨光(先生)
联系电话:027-85578526、010-64001063
传真:027-85578536、010-64001063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