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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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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河南
有效期至: 2019-09-1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8-20 14:5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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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投标。
  •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9年8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 2019年8月8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lhjs.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6日8时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8月8日下午18时00分前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与本项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95-3105995

    邮箱:lhcgsr@163.com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59号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6237802222

    邮箱:278712769@qq.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监督机构: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395-3150223

    地    址:漯河市黄山路南段

    关于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变更公告

    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9-38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6、2017、2018年度(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经营财务实力(10分)(1)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2017年资产负债率在40%(含)以下的得4分,40%(不含)到50%(含)的得2分,50%(不含)到60%(含)的得1分,大于60%(不含)的不得分。注:以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现变更为:1)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2018年资产负债率在40%(含)以下的得4分,40%(不含)到50%(含)的得2分,50%(不含)到60%(含)的得1分,大于60%(不含)的不得分。注:以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原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经营财务实力(10分)(2)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取得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其余得0分。注:以信用等级证书原件为准”。

    现变更为:2)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取得中国境内商业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其余得0分。注:以信用等级证书原件为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业绩(20分)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拥有1500吨/日规模及以上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7分;满足上述要求且单台炉规模不低于750吨/日,每有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业绩加1分,最多加7分。注:项目业绩是指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为准(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中未体现的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投标人应为项目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应股权证明

    现变更为: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拥有机械炉排炉工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满足要求的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10分。注:项目业绩是指焚烧工艺为机械炉排炉,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为准(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中未体现的内容,以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投标人应为项目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应股权证明材料。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业绩(20分)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的上述业绩中,每有1个列入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加2分,最多加6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控股股权证明材料和获得国家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现变更为: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的上述业绩中,每有1个列入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2分,最多1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控股股权证明材料和获得国家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技术实力(10分)3)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获得生活垃圾技术及应用领域国家级奖励证书的得4分,获得生活垃圾技术及应用领域省级奖励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注: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为准

    现变更为:3)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获得生活垃圾技术及应用领域国家级奖励证书的得4分;获得生活垃圾技术及应用领域省级奖励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的不得分。注: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为准(奖励证书不累计加分)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4.建设运营管理水平(10分)1)投标人在国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国家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中,获得AAA级评价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公布的评定等级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股权关系证明(投标人须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的红头文件或颁发的证书或网站公示截图,相关材料未提供原件或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1)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在国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国家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中,获得AAA级评价的得3分;获得AA级评价的得2分;获得A级评价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公布的评定等级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股权关系证明(投标人须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发布的红头文件或颁发的证书或网站公示截图,相关材料未提供原件或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4.建设运营管理水平(10分)2)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得4分;获得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以相关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公布的项目名称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变更为:2)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近五年以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内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得4分;获得其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以相关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公布的项目名称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4.建设运营管理水平(10分)3)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拥有股权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近五年来没有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满分3分,否则,此项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如实作出书面声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现变更为:3)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拥有股权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近五年以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满分3分,否则,此项不得分。注:投标人应如实作出书面声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10、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说明: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实力得分+技术方案得分+财务方案得分”。

    现变更为:3、投标人的最后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实力得分+技术方案得分。

    1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08时30分”。

    现变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1008时30分

    其它事宜不变,特此通知。

    人: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系 人:张先生

    话:0395-3105995

    邮箱:lhcgsr@163.com

    址: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59号

    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话:16237802222

    邮箱:278712769@qq.com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监督机构: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话:0395-3150223

    址:漯河市黄山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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