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FDZX-FW-2019-0227
三、项目预算金额:1550元/车(18立方米压缩垃圾清运车)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规范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无主垃圾杂物清运,进行规范化服务管理;
2)采购内容: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无主垃圾杂物进行清运;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提供);
3、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对象为单位(查询时输入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主体类型选择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输入身份证号,主体类型选择自然人),提供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8月20日起至2019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名处(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3)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34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71-85969785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女士、岳女士
电 话:0371-86120322
发布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8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