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酒仙桥危改区及大山子小区垃圾分类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批复金额:224.6万元
采购内容:垃圾分类服务
采购数量: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垃圾分类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资质;4、具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能力,运用积分管理模式开展积分奖励活动,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1次;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3号楼华龙大厦A座19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3号楼华龙大厦A座19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资质;
③企业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金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委托人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