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批准,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编号:JLHSZB19-61
2.2项目名称:长春海关2019年仪器设备采购(第九批)
2.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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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台/套) |
采购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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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粒度分析仪 |
1 |
53 |
*2.1测量原理:激光衍射法,全量程范围应用米氏理论,符合ISO13320国际标准。 #2.2湿法粒度实际测量范围:0.02um-2000um。 #2.6主光源长寿命激光器,工作寿命不少于5万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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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气相-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联用仪 |
1 |
100 |
#2.1.1 波长范围:8200-350cm-1。 *2.1.6 干涉仪:永久准直光路设计,无需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校正。使用寿命>10万次。 #2.3.3降温速率≤2分钟内从250℃降到50℃。 *2.4气相色谱与红外显微镜为同一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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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 |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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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只投其中一包,也可以投多包,可兼中。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无效投标。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分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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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交货地点:长春市(具体以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内;进口设备90天内;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近一年审计报告原件或财务会计报表原件、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原件及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上述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46018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临河街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位19楼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431-81628888 15543686406
2019年08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法规;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中海紫御华府25栋二单元19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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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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