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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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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吉林
有效期至: 2019-09-17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8-23 16:5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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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RC2019S409(S01)

1.采购条件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XQZC2019-070号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968150.00元;

2.3招标内容:脚踏翻盖式分类垃圾桶30 L(塑料)1553个,脚踏式翻盖垃圾桶80L(塑料)204个,脚踏式翻盖垃圾桶100L(塑料)4383个,分类垃圾收集箱19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4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验收完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2019年1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

3.9、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22日至2019年08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内社保证明、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有效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9111330分;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长春新区北展街与航空街交汇

人:董启明

联系电话:0431-8433921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 系 人:齐延顺

联系电话:0431-85112321-806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3.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3.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采购内容且在有效期内;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2019年1月-2019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8、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3.9、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10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8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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