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计划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90820]-0172号,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岭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岭县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ZCT-[2019]-152
2.3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潜污泵、
污水处理填料、加药桶、搅拌机、计量泵、二氧化氯发生器、电控装置等,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148.07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
3.3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一项类似供货经验;
3.4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满足本招标实际需要。
3.10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提供2018年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一份;以上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岭县长岭镇教育局家属楼下招标公司办事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人:长岭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岭县
联系人:刘长贵
联系电话:1389417276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8343871586
监督部门:长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