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9-133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延川县南关
联系人:惠君丽
电话:133091110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景工
电话:0911-833153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县城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改造的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延川县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改造项目主要分为设备大检修和工艺改造项目,主要对污水厂提升泵房、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厂区供暖等设施进行设备维修、更换、改造,同时储备重点设备的易损、易耗品配件。 工艺优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将确保污水厂设备的完好,提升污水厂工艺运行效果和处理效率,保障污水厂的正常运行,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供动力。
项目用途: 进一步提高污水厂运行效率和处理效率,确保污水厂稳定运行(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20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26 08:00:00至2019-08-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公告第六项要求的所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壹套(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6 10: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16 10: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8331531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4、账 号:270904140120100002424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