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垃圾分类专用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30万元,谈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内容:高强度垃圾分类专用桶1000个。其中技术参数如下:
1、规格
容积:240L;
尺寸:与郧西环卫挂桶垃圾清运车辆100%配套;
重量:≥12Kg(不含盖、轮子和轴等配件重量);
颜色:蓝色(国家垃圾分类桶标配颜色);
轮子:内圈聚乙烯,外圈橡胶轮,直插固定,防止盗卸;
轮轴:采用实心镀锌钢材耐腐蚀处理。
2、技术要求
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全新料;
桶体把手采用三段连体设计,增强把手牢固度;
高温75度,低温-30度的气温下,不变形、不开裂、不褪色,耐腐蚀;
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冲击韧性;
桶身采用纵向凹面设计,并设有加强筋;
桶体壁厚≥6mm,桶口及加强筋壁厚≥6mm,桶底部在注塑过程中镶耐磨钉,不少于9颗、并配有加强筋;
桶体尺寸及前口需与郧西环卫挂桶垃圾车相匹配使用,翻转部位加厚,挂车处深度≥40mm与车辆提升架配合牢固,操作时不易掉落,翻转部位设有加强筋,匹配翻转过程不松动、不变形、不折断;
保质期一年以上,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内如有损坏由供应商更换及赔偿;
其它技术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环保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
3、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相关产品)以及所投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需先向郧西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提供样品。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符合“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于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郧西县鸿志大酒店客房部二楼)登记报名,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30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719-6222163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朝阳北路12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3098497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