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磋商-2019-15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6658.74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发展。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51辆垃圾运输车保险服务,交强险(含代扣车船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不含豫AX系列小型压缩车商业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1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其主体单位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3、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请于2019年9月2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3、获取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授权委托书包括: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同递交地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中原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730901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瑞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563050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14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