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01 | 巩留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及垃圾处理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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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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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管理服务,包括造价、合同、质量、进度、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详见谈判文件 |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管理服务或具有施工、监理、造价、项目开发等资质,具有项目管理的相关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法定投标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9-05 至 2019-09-08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来人购买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5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9-12 16:00:0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八、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9-12 16:00:00
九、谈判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巩留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及垃圾处理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 15000 | 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 | 65050165605500000180 | 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叁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婷婷
联系电话:0999-8336115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2、采购人名称:巩留县安康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新平
联系电话:130703622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巩留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欣
监督投诉电话:0999-5627676
传真:0999-5627676
地址: 巩留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