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9年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项目(第1包)
1.本包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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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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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14吨单臂吊 |
4 |
872 |
技术部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1)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内容及用途:2019年垃圾清运车辆采购,采购内容为14吨单臂吊。以上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有效的廉洁准入证明(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其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若所在地检察机关不开具,则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情况并下载(提供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A座11层110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A座11层11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由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须已有效签署)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被授权人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采用A4规格纸张清晰复印并均需加盖公章,查验合格的招标公司留存。每包需要单独提供报名资料,授权书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包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