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竞争性磋商项目:普济镇日常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项目
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每年60万元 。
4.服务周期:服务时间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
5.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相关主体(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网页彩色截图并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6.磋商文件的获取:
2019年 9月6日至 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3:30时至17:00分;江陵县双港大厦五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8、现场勘察时间:磋商响应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时供磋商小组核实。
10、磋商地点及时间:2019年9月16日9时30分开始。地点:江陵县双港大厦五楼
11、本磋商成交公告首发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12、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陵县普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仲举
电 话:15107156890
代理机构: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双港大厦五楼
联系人:徐荣翔 电话:0716-4729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