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YZC2019005
项目名称:大悟开发区垃圾环卫体系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洒水车1辆,密封式垃圾中转厢80个,电瓶车10辆。设备采购完成后覆盖七里、刘湾、邓畈、双河、西岳等四村一社区。
预算金额:约85万元
交货期:5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否则不予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到场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缺项、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不合格等不予报名:
(1)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职工,其身份验证以现场社保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的网址和查询方式、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缴费发票,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缴费人员明细);
(2)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过渡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购买时间: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时。
3、购买地点:大悟县城关镇朝阳路6号11楼。
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大悟县城关镇朝阳路6号11楼
送达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地点:大悟县城关镇朝阳路6号11楼
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北大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大悟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涛
联系电话:13907299997
代理机构:湖北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悟县城关镇朝阳路6号11楼
联系人:魏拓
电话:15572511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