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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土木工程结构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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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2019-10-1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9-09 15:1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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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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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项目编号: KSDQ(GK)-ZJ2019192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第一包 全自动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一体机、水泥(混凝土)水化热测定仪 1 1800000
第二包 压力试验机设备、实验室地基及电力改造 1 1790500
第三包 混凝土与岩土实验设备 1 1659500
第四包 岩石与混凝土力学试验系统 1 980000
第五包 标准混凝土养护室建设及其配套设施 1 250000
第六包 测量及绘图建模设备 1 1083000
第七包 实验台及通风改造 1 600000
第八包 机房建设及其设备 1 387000
第九包 (新)风系统、水电改造、地面、墙面、顶面处理 1 1090000
第十包 冷库建设和设备 1 4100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092019-09-16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004室;

3.标书售价(元): 200元/包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09 11:00:00

七、投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17A

八、开标时间: 2019-10-09 11:00:00

九、开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17A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全自动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一体机、水泥(混凝土)水化热测定仪 36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2 压力试验机设备、实验室地基及电力改造 3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3 混凝土与岩土实验设备 33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4 岩石与混凝土力学试验系统 19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5 标准混凝土养护室建设及其配套设施 5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6 测量及绘图建模设备 2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7 实验台及通风改造 12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8 机房建设及其设备 7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9 (新)风系统、水电改造、地面、墙面、顶面处理 2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10 冷库建设和设备 82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65001740200052505624 对公转账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玉杰

联系电话: 0998-2590098

2、采购人名称: 喀什大学

联系人: 色麦尔江(第一至八包)、王玉涛(第九、十包)

联系电话: 15384941989、138991328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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