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0120150518252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五标段)己由大连市西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的批复大西发改字【2014】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的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1。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烟台街、新林东巷等区域
2.2工程规模:烟台街11号等11栋楼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建筑面积合计4.282855万平米。
2.3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221.71万元。
2.4招标范围:对选定区域的烟台街11号、烟台街17号、烟台街19号、烟台街21号、烟台街23号、烟台街25号、烟台街27号、烟台街29号、烟台 街31号、新林东巷6号、新林东巷8号,建筑面积合计4.282855万平方米的建筑,按照《大连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的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
2.5工期要求:2015年7月6日开工至 2015年8月24日竣工,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 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五标段)己由大连市西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的批复大西发改字【2014】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的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1。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烟台街、新林东巷等区域
2.2工程规模:烟台街11号等11栋楼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建筑面积合计4.282855万平米。
2.3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221.71万元。
2.4招标范围:对选定区域的烟台街11号、烟台街17号、烟台街19号、烟台街21号、烟台街23号、烟台街25号、烟台街27号、烟台街29号、烟台 街31号、新林东巷6号、新林东巷8号,建筑面积合计4.282855万平方米的建筑,按照《大连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的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
2.5工期要求:2015年7月6日开工至 2015年8月24日竣工,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 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资质要求: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2.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二、报名要求:使用CA锁网上报名。注意:(1)投标企业开标前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参加投标,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筑信网
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时办理。(2)投标企业须按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中 “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投标。
3.4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此公告为本项目的五标段,本项目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5资格预审方式:当报名家数少于15家(含15家)时,则不进行资格预审;当报名家数为15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3.6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 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 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 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4.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 21日至2015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使用CA锁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公 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至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87号3层1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时办理。(2)投标企业须按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中 “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投标。 3.4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此公告为本项目的五标段,本项目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3.5资格预审方式:当报名家数少于15家(含15家)时,则不进行资格预审;当报名家数为15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3.6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 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 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 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4.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4.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 21日至2015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使用CA锁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公 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至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87号3层1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每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87号3层1号
邮 编: 116021
联 系 人: 张之宇
电 话: 0411-84350800-8003
传 真: 0411-8435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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