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五标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区财政+市财政,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的内容如下:对选定区域的烟台街11号、烟台街17号、烟台街19号、烟台街21号、烟台街23号、烟台街25号、烟台街27号、烟台街29号、 烟台街31号、新林东巷6号、新林东巷8号建筑面积合计4.282855万平米的建筑,按照《大连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的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
2、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烟台街、新林东巷等区域;
3、工期:50个日历日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此公告为本项目的五标段,本项目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6)当报名家数少于15家(含15家)时,则不进行资格预审;当报名家数为15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7.)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 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 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6、注意: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资格预审报名: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8、申请人网上报名通过后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至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87号3层1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6月1日 13 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绿园巷10-2号)(名称及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87号
联 系 人:张之宇
联系电话:0411-84350800-8003
传 真: 0411-84359600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