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区 2015 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
二、建设单位:大连市西岗区供热办公室
三、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4990.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的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并更换部分外窗和单元门等。
四、工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河沿巷。
五、招标范围: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三标段)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计划工期:2015年7月3日-2015年8月23日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总额约1250万元。
八、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九、项目经理要求: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十一、资格预审方式:当报名家数少于15家(含15家)时,则不进行资格预审,当报名家数为15家以上时,采用资格预审,预审方式为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十二、报名要求:使用CA锁网上报名。
注意:(1)投标企业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按要求及早办理。
(2)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保证金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保证金只需要缴纳一个标段,即:25万元人民币)。 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标前由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3)报名时,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 ”办理CA锁。
(4) 西岗区2015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此公告为本项目的三标段,本项目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 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因本项目各标段工程均为高度200米以下的既有建筑,且标段投资额均不超过3000万元,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