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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9)-104
三、项目预算:本方案中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 18582.6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 13233.7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497.00万元,基本预备费 1338.46 万元,流动资金78.32 万元,建设期利息435.12 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36%,约 3782.60 万元。本项目融资部分占总投资的 79.64%,约14800 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债券等方式予以筹措。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³/d
4.2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4.3项目地点:漯河市107国道以东,垃圾处理厂东侧(紧邻现状马沟污水厂一期用地西侧)
4.4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4.5运作模式: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属于新建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PPP运作模式。
4.6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该项目的财政支 出纳入漯河市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5.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5.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六、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基本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应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6.3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具有不少于一个规模 5 万吨/日及以上水处理项目(包括市政污水、工业污水、中水处理、市政供水项目)的投资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投资业绩以特许经营协议或 PPP 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为准,投标人应为投标业绩的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设计或施工业绩以设计或施工合同为准)。
6.4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应具有和项目总投资相应的投融资和偿债能力,需提供具有不低于1.48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提供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者贷款融资意向书/函/合同)。
6.5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近三年(2016度、2017度、2018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6.6信用要求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6.7其它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提交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对本项目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出资比例也均不得变更。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申请人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19年9月11日00时00分至2019年9月19日00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7.4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本次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已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10月10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资格预审日期及地点
9.1资格预审日期: 2019 年10月10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资格预审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嫩江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十、审查标准、方法:
10.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0.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资格预审公告期限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二、代理费用收取:
收取方式:本次项目资格预审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十三、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泰山路北段59号
联 系 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056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39582112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漯河市黄山路25号漯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发布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