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汀祖镇集镇及辖区内村庄生活垃圾一级清运服务
三、采购内容:19个行政村205个自然湾及镇区的垃圾一级转运服务
四、采购预算: 97.56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将拒接其响应文件。
五、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九、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 年9月 12日起至 2019 年9月 19日,每天 8:30-12:00;14:0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9月 27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九、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磋商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磋商时间:2019 年 9月 27日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梅主任 电 话:0711-2391380
代理机构: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星 电 话:18672475150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寿昌大道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