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YXCGDY2019026
三、采购项目名称: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期(2019-2020年)咨询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3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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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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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期(2019-2020年)咨询服务项目 |
2019年到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考核通过为止。 |
人民币3,300,000.00元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9年5月,我市编制完成《广东省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9年-2020年)》,并通过广东省内申报材料基础性审核。经省竞争性评审后,清远市成功进入部级评审。5月3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通过基础性审核的25个城市进行了现场答辩评审,清远市最终入选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名单,获得国家4个亿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已制定2019年2亿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启动了一批臭水体示范城市项目。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时间紧迫、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起点高、专业性强,为落实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我市2020年前按时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为确保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治理工作的连贯一致及有效并全面具体的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示范城市建设期通过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和总体绩效考核。 因此,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作为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期(2019-2020年)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承担示范期出台规章制度、创建长效机制等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该供应商应熟悉“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各项程序及具体要求,熟悉和掌握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具体要求及黑臭水体情况;因2019年年度考核在即,为了按时完成相关考核工作,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选取原供应商提供后续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根据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具体要求及清远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实际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协助清远市成功申报并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名单的单位作为本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4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 专家1:姓名: 康首生 工作单位: 清远市财政局 职称: 工程师 意见 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 专家2:姓名: 吕国昌 工作单位: 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 职称: 律师 意见 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 专家3:姓名: 刘东华 工作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职称: 高级工程师 意见 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17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3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933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
| 联系人:王莲秀 |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
| 传真:0763-3383139 | 邮编:511500 |
| (三)采购人:清远市水利局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8号 |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69330 |
| 传真:0763-3369330 | 邮编:511518 |
| (四)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
| 联系人:翁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