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一类资质,并同时具有排水设施维护潜水作业资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洞泾镇商业街雨污水管网养护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917-19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YZX-SJ-2019-014 )
3、预算编号:15-19-53972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洞府[2019]29号文件精神,洞泾镇加强三级雨污水管网养护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松江区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和商业街坊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沪松府[2019]55号)文件精神。现采购第三方专业养护单位, 雨水管约4134.5m;污水管3830.1m;雨水井、污水井、隔油池等约963只。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最高限价115.13121万元,质量符合松江区养护质量检查考核标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期2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51312.10元(国库资金:1151312.1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1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的截图;财务报告(17年或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含开户许可证));纳税和社保的缴纳凭证(19年6、7、8月任意1个月);政府采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及签字);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17下午17:00至2019-09-24下午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09-17下午17: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4下午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文件费6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29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09月29日下午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参与开标会需提供公司在职社保缴纳证明) 5)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发布澄清公告。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鑫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松江区洞泾镇育才路158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东 |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 联系人: | 顾洪征 | 联系人: | 蒋磊 |
| 电话: | 57671458 | 电话: | 57746516 |
| 传真: | 57671458 | 传真: | 646418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