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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州市永安污水处理厂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3190916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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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华永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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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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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用地约10亩,拟建设处理能力为5000吨/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一期建设2000吨/天的处理能力。项目拟改造、建设收集管网约4.1公里,新建至港城污水处理厂DN200管道约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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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高永化工集中区金鼎电子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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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9月18日 12: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9月23日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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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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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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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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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机电工程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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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环保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3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019年3月5日以前竣工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其中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中标通知书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或提供进场交易证明)或合同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业绩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指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土建主体工程在2020年春节前完成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如土建主体工程未在2020年春节前完成,则本节点付款取消,待土建主体工程完成后随下一付款节点一并支付),全部设备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0%,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5、江苏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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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 12:00至2019年9月23日 12:0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8日 12:00至2019年9月23日 12: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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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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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泰州市华永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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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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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18楼18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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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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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23-8689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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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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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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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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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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