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宣恩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厨余垃圾处理站)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宣恩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厨余垃圾处理站)位于宣恩县莲花坝,建筑面积687.91㎡,建筑占地面积458.95㎡,建筑高度8.005m。
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内容,如清单与图纸不符以图纸为准。
3.3采购预算:约人民币133.8万元
3.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4.4根据 “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5供应商必须承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③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查询)列入“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4.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
4.7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参加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宣恩县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6.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磋商地点及磋商时间
(一)地点: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一楼会议室;
(二)磋商时间:2019年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69502450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善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671890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