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机构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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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人民币) |
简要规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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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顺县西旸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49 |
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purchaseNotice/index.html?categoryId=10)下载。
2、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下午15:00 时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35号二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下午15:00 时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35号二楼开标室
九、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须报名,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即可。
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此项,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南路135号二楼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3858812880
2、采购人名称:泰顺县西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589846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