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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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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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溪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调查)项目(三次) |
1 |
516505 |
项 |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管道养护或管道检测或管道维修的内容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时00分00秒
七、投标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15时00分00秒
九、开标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评标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评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场报名,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机构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之前(8: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现场报名:
前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5楼502室进行报名。(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5988738330)
报名/发售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报名/发售地址: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502室;
2)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2.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磋商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2.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2.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则无须提供此项)(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也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采购代理机构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依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4、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77-67566723
传真:0577-67566723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五楼502室
2、采购人名称: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369790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