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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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柳市镇荷堡垃圾中转站附属工程 ,招标人为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委托 乐清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进行招标代理,于 2015年05月22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15年05月25日 始 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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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 1 | 乐清市旭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9252.00 | 张自贵 |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
| 江西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夏金昌,与其提供的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陈正仕不相符。 | 根据招标文件第15页第35.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中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中“(4)提供合格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规定,故其投标文件不合格,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详细评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 电话: | 13706775507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柳市镇纪委监察分局 | ||||||
| 监督部门: | ||||||
|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61882618 | ||||||
|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 ||||||
| 江西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昌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浙江新联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业主: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 ||||||
| 2015年05月2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