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承诺函原件;2、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3、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帐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复印件均可;2、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复印件均可;(五)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以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所有原件查验(原件验后退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72.395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凤凰大道公园道1号8栋2单元18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