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YLZC2019-G3-41132-DYZB
三、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招标内容:将容县城北废弃垃圾堆场垃圾挖装运到垃圾焚烧厂焚烧。预估需要清运处理垃圾约13万立方米(约11.05万吨),最终按双方确定的实际处理量结算。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垃圾挖装运单价:人民币36元/吨;垃圾焚烧单价:人民币83元/吨。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1)具有取得相关部门批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经营许可且有300吨/日以上的垃圾焚烧冗余量,处理本项目垃圾能力不低于200吨/日。(2)具有玉林市或其管辖的县域相关部门批准的生活垃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垃圾焚烧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的项目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止(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到16时30分;
2.发售地点: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县城南大道282号宽华城6#楼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或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的职在册人员(须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前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前来购招标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11 7010 0920 1133 10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县城南大道282号宽华城6#楼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在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县城南大道282号宽华城6#楼二楼)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提供)和身份证]。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容州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长宇 18076533764;
采购人联系地址:容县容州镇厢南大道13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胜利路4号
项目联系人:刘来秀 ,联系电话:0775-3883367
广西德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