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招标用途:2019 年垃圾分类设施 数量:一批 招标范围:垃圾分类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 标段:分两个标段 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 是否涉及强制节能环保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不接收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大井桥南宇通商务中心2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大井桥南宇通商务中心2层会议室(宏泉酒店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第1标段70万元,第2标段30万元。 1.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4.《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